一、海南省奖学金:
资助对象: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和五年制后两年在校生中成绩优异,作风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需提交的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两项需电子版,和打印版),附大一学期的成绩单。及本人本地可使用的建行或工行卡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评对象: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和五年制后两年在校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任何补考科目,平均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
需提交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两项需电子版,和打印版),附大一学期的成绩单。及本人本地可使用的建行或工行卡号。
三、国家助学金:
参评对象: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和五年制后两年在校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
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任何补考科目。
需提交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上两项需电子版,和打印版),附大一学期的成绩单。及本人本地可使用的建行或工行卡号。
四、金光奖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成绩优良的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和五年制后两年在校生。遭遇特殊情况急需帮助的在校生。考查成绩达到“优”,综合评测达到“优”。无不及格现象。
需提交的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两份。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大一学期年度汇总成绩单两份。就读期间所获奖项的复印件两份。及本人本地可使用的建行或工行卡号。
注:具体信息请参阅学生手册。相关表格到学院网“学工在线”“下载专区”下载。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好表后交到班长处统一交到系里。截止日期:(金光奖学金)11月24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奖学金)12月1日。
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同学可无需再填相关申请表
旅游管理系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