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停课时间:2010年1月8日全院停课
二、考试时间:
1.随堂考试:2010年1月8前结束,包括院级公共选修课,具体安排由开课系(部)负责。
2.统考时间:2010年1月9日—15日。
三、统考安排
1.开课系(部)于12月10前把统考科目报送教务处。
2.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场,并于12月17日前向学生公布考试时间,12月23日前向各系(部)下发统考监考任务。
3.各系(部)负责安排监考教师,于1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全院考场、监考的安排后于1月5日下发到各系(部),由系(部)向监考老师和学生公布。
四、试卷与成绩管理
1.编写试卷:期末A、B卷各一份(毛邓三、思想道德增加一份C卷),由开课系(部)组织教师编写,于12月23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后印刷,随堂考试的试卷在考试前十天报送教务处审批。
2.试卷装袋:开课系(部)派专人领取试卷并组织装袋、贴好标签,装好的试卷由开课系(部)保管。
3.收发试卷:由开课系(部)负责,监考老师于考试前20分钟到开课系(部)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交到开课系(部)。
4.改试卷:由开课系(部)负责组织。
5.试卷保管:批改完的试卷按试卷档案袋要求装好后由开课系(部)验收并保管。
6.成绩报送与查询:通过正方WEB网页(http://202.100.206.41)进行,成绩录入于1月21日23:00关闭,打印稿由系(部)收齐于1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成绩查询于2月3日开放。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系(部)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期末考试工作,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于12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
2.请各系(部)安排考试巡考人员,对本系(部)班级及课程的考试进行巡查,巡考员名单于1月6日前报送到教务处。
3.为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规范考场纪律,杜绝学生舞弊行为,各系(部)务必进行考前动员,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监考规则》、《考场规则》等文件。
4.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填写《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情况表》并附上学生考试卷及作弊材料报送教务处。
5.请各系(部)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及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其中期末教学检查的书面报告于1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