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端正实习生顶岗实习的态度,维护我院在各实习单位的良好形象,巩固校企合作的基础,根据学院和我系相关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学生签署的《实习自律承诺书》,通报如下:
卞萌佳、薛佳琳、李勇、林武特、符思言、刘莉莉同学对实习认识不足,积极主动性和沟通能力欠佳,适应环境能力较差,未能履行自己的实习承诺。以上同学违反了实习的有关规章制度,被实习单位解职退回学校,给实习单位和学校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根据学院和我系关于毕业实习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以上同学记过处分,并将处罚存入个人档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